滦南县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

  • 发布时间:2013-04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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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滦南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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滦南县图书馆消防安全制度

一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《消防法》及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规定,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。
   二、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,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。

 三、不得擅自在馆内增加使用电器,以防用电线路超负荷引起火灾。

四、每个工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安全20条,做到“四知”:知火警电话,知重点部位,知消防水源位置,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。五、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,各业务部门每周自查一次,全馆每月大检查一次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

 六、每天下班时必须做到“四关一拉”。即关电器设备、关灯、关窗、关门,拉部门用电总闸。

七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,及时报警、组织扑救、疏散读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