滦南县图书馆“五统一” 确保完成5家试点分馆建设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12-27 20:53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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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滦南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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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唐山市办公厅下发的《关于推进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通知》(唐政办字[2016]257号)文件精神,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县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工作,我馆在县文广新局的带领下经过充分的学习、考察、调研,确定了具备图书分馆条件的倴城镇文化站(双柳树村)、姚王庄镇文化站(李营村)、胡各庄镇文化站(沈营村)、扒齿港镇文化站(黄河村)、街道办文化站(西城胡同)5家图书室为试点分馆。在具体实践中,滦南县图书馆做到了“五个统一”:一是统一名称。县图书馆为总馆,镇(街道)图书室统一使用“滦南县图书馆XX分馆”名称;二是统一资源。5家分馆所有设备(包括分馆授权管理软件、电子书借阅机、电脑、办公桌椅等价值21.45万元)均通过政府采购招标,实现统一采购和配送安装,优化了资源布局,共享数字资源,激活现有图书资源存量,实现图书馆资源的优化组合与共享;三是统一平台。采用统一业务管理系统,实行图书借阅“一卡通”,在总分馆范围内实现通借通还,打破“各自为阵”的服务模式,提高图书馆一体化配套服务效能和服务覆盖率,方便读者;四是统一管理。总馆为分馆统一制定《读者须知》、《工作人员守则》、《图书外借规则》、《安全与消防管理规定》等制度,逐步实现图书统一采购、统一编目、统一配送机制;五是统一培训。总馆负责对分馆图书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指导分馆业务活动和读者服务工作等。

随着5家图书分馆的建立,图书馆服务社会的职能不断延伸,使图书馆馆藏资源得到充分利用,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。当然在以后总分馆运行中会出现各种疑难问题,我馆相信在县委县政府,县文广新局的领导下会逐步解决。